据财政部消息,日前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发布《关于出口货物保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公告”)。
公告称,自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,对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下列跨境应税行为免征增值税:(一)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责任保险;(二)以出口货物为保险标的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。
公告称,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上述跨境应税行为的增值税征收管理,按照现行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。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,按本公告规定执行;已缴纳的相关税款,不再退还。
2021-12-31
2021-12-30
2021-12-28
2021-12-21
2021-02-22
采购成本分析方法 采购成本分析五步法
向上管理和向下管理 “向上管理”的三个关键词:沟通、信任、成就
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什么是出口退税
战略分析的方法有哪些
财税顾问服务方案 为什么需要财税顾问服务
fun88官方网站业务培训课程 fun88备用网址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
投资并购硬核特训营
大湾区涉税实战训练营
2023减税降费:优惠政策盘点与实务运用
税务知识酷:3月新政解读与常见涉税问题盘点
课程老师会在1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
咨询公开课
申请免费试听
咨询会员方案
政府培训方案
申请财智测评
定制内训方案